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八屆理事會鋁門窗幕墻委員會理事、常務理事



會員單位:736家(截止到2006年10月)
理事單位:112(占會員單位15%)
常務理事:43(占會為單位6%,占理事單位38%)
鋁門窗幕墻委員會會員單位理事分布

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
根據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八屆會員代表大會章程規定,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八屆理事會任期已滿,應組建第九屆理事會。由協會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九屆理事會的理事、常務理事、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副秘書長。
產生會員代表應遵循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
1.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,其職責是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。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。本屆理事會體現企業家辦會的精神,企業會員應成為協會的主體。
2.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中、外業內人士,遵循中國的法律法規,熱心行業事業,積極推動行業改革與發展,支持協會工作,遵守行規行約,身體健康,均可作為本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。
3.會員代表的地區分布要合理。為了更好的發揮協會的橋梁、紐帶作用,推動經濟欠發達地區及老、少、邊地區行業的技術創新和企業整體素質的提高,在推薦會員代表時要充分考慮我國行業發展不夠平衡的現狀,以及企業在行業中的影響和作用。
4.為了推動行業創新、節能、降耗,實踐科學的發展觀,在同一行業中條件大體相同的企業中要優先推薦節約型企業,創新型企業。
5.關心行業發展,有一定專長、積極支持協會工作,有創新精神,身體健康的老同志要有適當代表。
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
1.企業代表的產生辦法: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,報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會長辦公會議研究,征得所在單位意見后,作為候選人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參照歷屆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單位代表的產生比例,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的企業代表數量為會員單位總數的1/6左右。
2.行政主管部門,省、市協會代表:由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提名,征得所在單位意見后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
3.科技工作者、資深人士、專家代表: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,報協會辦公會議研究后,作為候選人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
4.在協會任職的專職工作人員的提名:由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提出推薦名單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
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構成
企業代表 :占理事總人數的64%
行政主管部門,省、市協會代表:占理事總人數的14%
科技、事業單位代表 :占理事總人數的19%
其他代表:占代表比例3%
協會常設辦事機構代表:
第九屆理事會常務理事的產生辦法
企業代表——從理事的1/3中產生,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,報協會會長辦公會議研究,作為候選人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
各省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,省、市協會代表——直接作為常務理事候選人提名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
科技、事業單位及其他代表——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,報協會會長辦公會議研究后,作為候選人,提交第九屆理事會表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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